2016年湖北公務員考試黃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tǒng)資格復審公告
黃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tǒng)2016年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和《關于認真做好2016年度市、縣工商質監(jiān)部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黃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tǒng)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6月7日至6月8日,具體時間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資格復審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
黃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tǒng)職位(含黃石市工商局、大冶市工商局和陽新縣工商局職位,職位代碼2003002002001至2003002002025)
地點:黃石市工商局人事科(203室)
地址:黃石市西塞山區(qū)頤陽路167號(黃石建行對面)
聯(lián)系電話:0714-6215803、0714-6246818
三、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1、所有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2、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本單位黨委(黨組)于網上報名前出具的證明,證實其錄用已滿2年,無規(guī)定、約定或已滿規(guī)定、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同意其報考。選調生無論報考何類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基層工作經歷,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未滿規(guī)定、約定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的選調生也不能報名參加本次招錄。
3、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有關要求和程序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
4、對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16年高校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的證書的證明??忌毘兄Z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5、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6、考生要將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報告(考生本人需在頁首簽字確認),以及報考職位所需材料(單位證明等)按順序進行裝訂。
四、其他事項
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忌ㄓ嵎绞阶兏?,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附件:黃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tǒng)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黃石市人社局(公務員局)
黃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