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資格復審時間
5月28日—5月30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30。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資格復審地點:武漢市洪廣大酒店三樓楚天西廳、楚天中廳。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qū)民主路782號,總機:(027)87139999,前臺電話:(027)87131405、87131406。 乘車路線:乘坐武漢地鐵2號線、4號線至洪山廣場站A2出口,沿民主路步行5分鐘即到。
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一、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正、副本)、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guān)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時,由審查單位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學歷。
二、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19年高校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證書的證明,但考生必須承諾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應向?qū)徍藱C關(guān)提交,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進行核查。留學回國人員要出具學位和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三、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quán)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落款時間須在2019年3月19日前)。其他單位(含所有企業(yè))工作人員需提供本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出具并蓋章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對尚未拿到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需出具司法部門蓋章的司法考試成績單進行證明,但考生必須作出書面承諾在國家規(guī)定的證書發(fā)放日期一周內(nèi),將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向?qū)徍藱C關(guān)提交。
五、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對于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考生必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可以證明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相關(guān)材料。其中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必須有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進行佐證;反之亦然。
六、考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登記照3張。
七、報考人員在參加我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其他地方機關(guān)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guān)(單位)工作人員、選調(diào)生,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參考我省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guān)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和擬錄用人選。考生瞞情不報的,按照不誠信行為處理。 八、報考湖北省2019年選調(diào)生且入圍考察體檢的考生,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時間為5月29日至31日。
職位取消、核減情況
14230201046005003職位核減1名招錄計劃。
其他事項
凡放棄資格復審,或有關(guān)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由招錄機關(guān)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zhuǎn)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guān)聯(lián)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考生必須本人參加資格復審。報考湖北省2019年選調(diào)生且入圍考察體檢的考生,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時間為5月29日至31日。
聯(lián)系電話027-87220737,027-87220604
附件: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