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機關及直屬法院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機關及直屬法院2020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資格復審時間
2020年10月10日。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資格復審地點:武漢市洪廣大酒店三樓楚天西廳、楚天中廳。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qū)民主路782號,總機:(027)87139999,前臺電話:(027)87131405、87131406。
乘車路線:乘坐武漢地鐵2號線、4號線至洪山廣場站A2出口,沿民主路步行5分鐘即到。
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1.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時,由審查單位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核查學歷。
2.留學回國人員要出具學位和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3.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quán)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其他單位(含所有企業(yè)和經(jīng)濟、社會組織)工作人員需提供本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出具并蓋章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如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資格證書等。對于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資格復審人員一般應提供社保繳費清單、勞動(聘用)合同,并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離職證明)、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材料加以佐證。
5.報考人員在參加我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diào)生,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參考我省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和擬錄用人選??忌m情不報的,按照不誠信行為處理。
職位取消、核減、降低開考比例情況
14230201046001002職位核減1名計劃。
防疫有關要求
1、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在資格復審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資格復審現(xiàn)場。資格復審前14天有國內(nèi)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應提供資格復審前7天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結(jié)果報告。疫情風險等級查詢可使用“國務院客戶端”微信小程序點擊“疫情風險查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風險等級查詢”,或登陸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選擇查詢地區(qū)即可了解該地的疫情風險等級。
2、考生應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參加資格復審時須全程佩戴口罩。資格復審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秩序,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資格復審結(jié)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3、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其他事項
凡放棄資格復審,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由招錄機關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zhuǎn)告,保持通訊暢通??忌ㄓ嵎绞阶兏?,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聯(lián)系電話027-87220604
附件: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機關及直屬法院2020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非法官助理)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