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公安機關考錄人民警察簡章
青海省2021年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錄人民警察簡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及我省公務員考錄有關政策,經青海省公務員局批準,青海省2021年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錄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人民警察共163名,具體招錄職位請登陸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查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程序及條件
考錄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體能素質測評、面試、體檢、政治考察、審批錄用的程序進行。報考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理想信念堅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熱愛公安事業(yè),志愿從事人民警察職業(yè)。考生報考年齡的計算方法是:出生日期以本人人事檔案最早記載的時間為準。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3月5日,具體計算規(guī)定如下: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5日至2003年3月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5日至2003年3月5日期間出生);報考特警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5年3月5日至2003年3月5日期間出生)。同時還須符合省公務員局2021年3月公布的《青海省2021年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錄人民警察公告》規(guī)定條件和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
青海省2021年度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yè)科目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考試范圍及內容以公安部制定的《2021年度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附后)為準,無指定參考書目。
三、體能測評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的高低,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體能測評,由省公安廳組織實施。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公布的體能測評項目,鑒于我省屬高海拔地區(qū),經研究,并報有關領導同意,將我省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1000米長跑標準放寬至≤4′50″,800長跑標準放寬至≤4′45″,其他體能測評標準不變。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總成績的高低,以錄用職位與報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由省公安廳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政治考察
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工作由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和公安機關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組織開展。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辦理錄用手續(xù)。
有關報名時間、筆試內容、遞補原則等按照《青海省2021年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錄人民警察公告》規(guī)定的要求執(zhí)行。
咨詢電話:
青海省公安廳政治部:0971-8293046
本簡章由青海省公安廳負責解釋。
附件1.《2021年度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
附件2.《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情形》
青海省公安廳政治部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