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3年山東公務員考試這些人不能報考
山東公務員考試網(www.sdgwy.org)根據(jù)考生提問反饋,總結了2023年山東公務員考試報名疑問解答,以供參考。
【問】2023年山東公務員考試哪些人不可以報考?
【答】參考2022年山東(省直)公務員考試公告: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違規(guī)辭去公職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所在的同一招錄機關或用人單位,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回避情形的機關(單位)或相應職位。
相關閱讀:應回避親屬關系指的是什么?
答: 參照《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是指:(1)夫妻關系;(2)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所列親屬關系,包括法律規(guī)定的擬制血親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