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公安法檢系統(tǒng)輔助文員招聘考務問答
2018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檢察系統(tǒng)輔助文員、法院系統(tǒng)輔助文員、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人員
招聘考試考務問答
1、考試的科目、時間、地點是什么?
答:2018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檢察系統(tǒng)輔助文員、法院系統(tǒng)輔助文員和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人員招聘考試日期為2018年6月9日,考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以上四類工作人員招聘考試,考生只能選報其中一類;考試地點由計算機隨機編排,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網(wǎng)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標明為準。
2、考試范圍和考綱在哪些網(wǎng)站上發(fā)布?
答:本次考試范圍以《2018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檢察系統(tǒng)輔助文員、法院系統(tǒng)輔助文員、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人員招聘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wǎng)站(www.shacs.gov.cn)和上?!?1世紀人才網(wǎng)”(www.21cnhr.gov.cn <http://www.21cnhr.gov.cn>)上公布。
3、如何理解部分崗位任職資格條件中“須持有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或辦公自動化合格證書”?
答:這一條件是指報考者應在2018年7月17日前參加并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或上海市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或上海計算機應用能力測評辦公自動化合格證書,否則不能參加面試。
其中《辦公自動化能力測評》報名和考試地址:上海開放大學(計算機應用能力測評中心),國順路288號綜合樓301室。考試日期為每周一、四、五(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3:00組織兩場考試,國定假日除外)??忌捎诳荚嚽鞍胄r現(xiàn)場報名,采取當場報名、當場考試、當場發(fā)證。報名費:120元/人。報名咨詢電話:25654058、25654059、25654046。
4、如何理解部分崗位任職資格條件中“達到《計算機中文速記》四級或《漢字速錄水平測試》二級及以上水平”?
答:這一條件是指報考者持有由上海市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組織鑒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fā)的《計算機中文速記》四級或《計算機文字錄入員》四級或《計算機操作員(文字錄入)》四級及以上水平證書,或《漢字錄入》專項職業(yè)能力考試證書,或于2015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由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頒發(fā)的《漢字速錄水平測試》二級及以上水平證書。無上述證書者,應在2018年7月17日前,參加由上海市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統(tǒng)一組織的《漢字錄入》專項職業(yè)能力考試并取得成績合格(看打錄入模塊每分鐘有效字數(shù)50字及以上)。否則不能參加面試。
為配合本次文職人員招聘工作,上海市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定于6月和 7月專場開設3 次《漢字錄入》專項職業(yè)能力考試,采取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繳費、網(wǎng)上下載準考證和現(xiàn)場操作考核的方式進行,報名考核費:75元/人。具體報名辦法、鑒定方案、考試安排、準考證下載、成績查詢及證書發(fā)放通知等信息可在上海速錄人才網(wǎng)(www.shsulu.com)查詢,報名咨詢電話:56334026、56386744。
5、考試報名的方式、時間是什么?
答: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用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上海市公務員局網(wǎng)站、上?!?1世紀人才網(wǎng)”,時間為2018年5月3日10:00~5月8日16:00。報名時須牢記注冊編號。
6、網(wǎng)上報名前應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答:首先,考生應仔細閱讀相關文件,確定本人符合擬報考崗位的報考條件;其次應準備好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和繳費平臺支持并已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或電子掃碼支付工具。
7、上傳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網(wǎng)上報名必須正確上傳電子照片,照片應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必須清晰,亮度足夠,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nèi),寬度75至150像素內(nèi),大小50KB以下。
8、如何進行繳費?
答:本次考試繳費一律通過網(wǎng)上進行,完成網(wǎng)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后即可進行網(wǎng)上繳費,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繳費平臺支持并已經(jīng)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或電子掃碼支付工具進行網(wǎng)上繳費。網(wǎng)上繳費時間為2018年5月3日10:00-5月8日16:00(建議避開每日24:00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 逾期視為放棄報名。
考試收費標準為報名費10元/人,考務費45元/科。
9、何時可以下載打印準考證?
答:考生在網(wǎng)上報名且繳費成功后,務必于2018年6月6日10:00~16:00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載打印后須妥善保管,以備考試、面試使用。
10、網(wǎng)上報名須注意哪些事項?
?。?)考試報名前,本人須仔細閱讀招考相關文件,慎重報考和繳費,一經(jīng)確認,不再辦理退考。
?。?)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應對在網(wǎng)上輸入信息的真實有效性負責。
?。?)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考生承擔全部責任。
?。?)網(wǎng)上報名須正確上傳照片并按時繳清費用,方可視為報名成功,否則視為放棄報名。
?。?)考生應按時下載打印準考證,否則視為放棄考試。
?。?)報名信息一經(jīng)繳費即不得更改。
?。?)由于網(wǎng)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另外,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報名和支付,以免發(fā)生錯賬。
11、考生參加考試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請考生仔細閱讀《考生須知》、《考場規(guī)則》和《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必須同時具備)進入考場。
(2)考生應在開考前30分鐘進入考場,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考生應攜帶黑色字跡的墨水筆、2B鉛筆、橡皮。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計算器等各種電子、通訊、計算、存儲及其它設備帶至座位??荚嚥坏檬褂猛扛挠闷泛陀嬎闫鳌?/p>
?。?)嚴禁將試題本和答題卡等帶出考場。
?。?)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guī)則,若有作弊和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相關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考點無停車條件,考生應提前熟悉考點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線,按時參加考試。
12、筆試科目考試作答有何要求?
答:請考生仔細閱讀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考生進入考場后,將本人與考試無關和不允許攜帶的物品放在考場指定位置。
(2)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核對考生信息無誤后,考生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名。
?。?)考試開始后,首先在試題本和答題卡上將本人姓名、試卷代碼、準考證號碼用墨水筆填寫,并用2B鉛筆將試卷代碼和準考證號碼填涂到相應位置。
?。?)考生應嚴格按照要求使用規(guī)定用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不得使用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和涂改用品。
?。?)考試結束鈴響,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題本和答題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同意后方可離開。
13、本次考試是否指定復習用書和舉辦考前輔導?
答:本次考試不指定專門復習用書,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不組織任何考前培訓,也不委托社會上任何培訓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特別提醒廣大考生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的考試和培訓信息;不要向培訓機構及其網(wǎng)站提供個人資料以免被他人非法利用;不要聽信任何關于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虛假宣傳;不要心存僥幸,購買、使用虛假試題、答案和作弊器材。
14、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準考證怎么辦?
答:遺失身份證的考生,須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由公安部門出具帶有照片的身份證明材料(照片處須加蓋騎縫章)。
遺失準考證的考生,考試前可自行到網(wǎng)上下載打印??荚嚭蟛晦k理準考證補辦等手續(xù)。
15、筆試成績公布的時間和方式是什么?
答: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shù)線于2018年7月6日10:00起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wǎng)站和上?!?1世紀人才網(wǎng)”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
16、考生于考前還須周知的相關內(nèi)容有哪些?
答:(一)為保障考試安全與秩序,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必要時考試機構和考點工作人員在組織、實施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jù)保守考試秘密的需要,對有關人員的相應行為作必要限制。
2、封閉相關考試場所,制止無關人員進入。
3、查驗考生的身份證等證件材料,檢查考生攜帶物品,必要時使用安全監(jiān)測設備或者以適當方式,對考生實行檢查。
4、暫扣考生違反規(guī)定攜帶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設備、工具、材料等物品。
5、在考試場所內(nèi)設置、使用視頻監(jiān)控、無線電探測等電子設備,在必要范圍內(nèi),對無線通訊進行干擾或屏蔽。
6、制止和處理考生違反考試紀律、考場規(guī)則的行為,必要時可終止考生繼續(xù)參加考試。
7、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上海市誠信檔案庫;對故意干擾、破壞考試的人員,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門依法處理。
?。ǘ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考試違法行為處理的規(guī)定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條之一:“在依照國家規(guī)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jié)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二十四、將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修改為:“非法生產(chǎn)、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p>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p>
三十、將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違反國家規(guī)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p>
17、相關咨詢電話是什么?
答:政策咨詢:32511386、32511390
考務咨詢:12333-2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24022726
網(wǎng)上繳費咨詢:4001500800
監(jiān)督電話:64333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