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2020年山西太原市法院系統(tǒng)公務員考試體能測評公告
http://www.gongfucj.com 2020-09-26 09:59 來源: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太原市法院系統(tǒng)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公告
根據(jù)《山西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體能測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對象
報考太原市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按規(guī)定需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的人數(shù)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的5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shù)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shù)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測試時間:2020年10月7日下午
測評地點:武警山西省總隊機動支隊(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qū)姚村鎮(zhèn)大元村307國道西側)。
報到時間:2020年10月7日12:00-12:30
報到地點: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山西省太原市萬柏林區(qū)新晉祠路211號,新晉祠路與長興南街交叉口西北角)
請進入體能測評的考生務必于10月7日中午12: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南門報到,統(tǒng)一乘車前往測評地點。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具體順序為:
男子: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800米跑。
在執(zhí)行過程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見附件2、3。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須嚴格遵守我省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誠信參加體能測評。凡違反我省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考生參加體能測評,應當主動出示手機健康碼綠碼,供工作人員核驗,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無法提供健康碼綠碼或體能測評前7天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不得進行體測。
考生要做好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使用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除校驗考生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參加體能測評前應全程佩戴口罩。
2.請進入體能測評的考生于10月7日中午12: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報到。凡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自動放棄。
3.體能測評期間實行封閉、編號管理。請考生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測評期間不得透漏個人姓名及其他身份信息,不得請假離開測評場地,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測評場地,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lián)系,違者取消測評資格。
4.參加體能測評考生考前須自行熟悉測評項目和規(guī)則,加強鍛煉,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體狀態(tài)。體能測評當天請妥善安排自身就餐,自備防寒防曬物品、運動衣、運動鞋和飲水,禁止穿跑鞋。
5.本次體能測評不安排復測、補測,考生也不得在體能測評時以身體不適或其它理由提出緩測。因身體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或體能測評過程中感覺身體不適的,考生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體能測評或隨時提出退出,因自身身體原因或違反測評規(guī)則所造成的意外情況,其后果由考生承擔。
6.10米×4往返跑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2次??v跳摸高的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3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
7.體能測評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當日現(xiàn)場公布。
8.本次體能測評考點系軍事管理區(qū),為防止人群聚集和交通擁堵,請家長不在考點周邊停放車輛、不在考點門前或周邊聚集。測評結束后考生應自行安全離開,為方便考生返回市內(nèi),在體能測評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布后,考生也可統(tǒng)一乘車返回中院后自行解散。
9.為避免往返路途準備資格復審材料,建議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評前將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準備齊全。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聯(lián)系電話:0351—2807038
中共太原市委組織部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