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濱海新區(qū)等單位招考公務員報名表填寫說明
報名表填寫說明
1.考生填寫姓名、用戶名(居民身份證號)、密碼、手機號、郵箱等內(nèi)容進行注冊。注冊成功后,方能填寫報名表。注冊的用戶名、密碼是考生完成報考的重要信息,務必牢記。
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由系統(tǒng)根據(jù)注冊時所填內(nèi)容自動帶入報名表中,考生在填寫時務必真實、準確。生僻漢字若無法輸入,可用同音字加“*”替代,并在報名表備注欄內(nèi)注明(考試前請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到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現(xiàn)場辦理替代生僻漢字的修改手續(xù),以免影響考試)。
2.填寫報名表時,以紅色“*”號標注的項目必須填寫,“工作簡歷”、“主要業(yè)績”兩個項目,沒有的必須填“無”。照片必須先在個人中心上傳然后再填寫報名表。
紅色字體為提示字體,提醒考生該項目還沒有填寫;右側(cè)帶有“查詢”按鈕的,點擊“查詢”按鈕進入可選擇職位;沒有按鈕的,在欄內(nèi)填寫(建議將“學習培訓簡歷”、“工作簡歷”、“主要業(yè)績”、“家庭情況”提前在個人中心填寫完整,首次填寫報名時自動帶入到報名表對應項目中)。其中,“學習培訓簡歷”從初中開始填寫,填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學校(系、專業(yè))學習。
3.報考單位部門、報考職位、報考單位部門代碼、報考職位代碼,由考生點擊報考職位右側(cè)的“查詢”按鈕,進入招考計劃表,直接點擊藍色“選擇”按鈕即可。同時系統(tǒng)自動生成考試科目和考試科目數(shù)。
4.備注欄的填寫
若招考單位對考生有特殊要求,而報名表所列項目不能反映的,考生須在備注欄內(nèi)注明。例如:某一招考職位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如報考這一職位的考生已取得該資格證書,在報名表的備注欄必須注明“本人具有教師資格證書”。
考生如以第二學位報考也需在備注欄注明相關情況。
5.考生填寫報名表后,可點擊“暫存”按鈕,此時報名表并未提交,仍可修改;也可點擊“提交”按鈕,直接提交報名表。報名表一旦提交,考生不能修改。
考生必須點擊“提交”按鈕,方可使報名生效。
考生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考生信息填寫有誤或者虛假,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