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務員全面開展學法用法三年輪訓行動
增強法律素養(yǎng) 提升法治能力 浙江省全面開展“學法用法三年輪訓行動”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法治浙江”建設,促使公務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從2017年開始,浙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司法廳和省公務員局等7部門聯(lián)合在全省組織實施“學法用法三年輪訓行動”,計劃用三年時間對所有公務員開展一次法律知識專門培訓,確保公務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走在前列。
一、高起點謀劃,致力打造培訓品牌。一是明確輪訓定位。堅持把公務員學法用法作為提升公務員法治能力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作為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干部隊伍和職業(yè)道德建設的重要舉措來抓,按照“全面覆蓋、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分級組織”的思路,對培訓需求進行摸底調查,精心設計輪訓方案,確保輪訓工作達到預期目標。二是強化組織領導。專門向省委常委會作了匯報,并列入省委、省政府重點單位法治宣傳教育責任清單,確保輪訓行動上升為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同時,成立由省人力社保廳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學法用法三年輪訓行動”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迅速動員部署。2017年1月,組織、人社等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實施全省公務員“學法用法三年輪訓行動”計劃的通知》,明確輪訓對象為全省公務員,由各級組織人事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同時,召開動員部署會,對輪訓時間、輪訓內容、輪訓方式等提出明確要求,形成全省步調一致、整體推進的良好工作態(tài)勢。截止2017年底,省本級已舉辦12期培訓班,全省有8萬余名公務員參加輪訓。
二、高質量保障,層層壓實工作責任。一是編制責任清單。細化分解部門職責,建立明晰的橫向責任體系。省委組織部負責組織省管干部的輪訓工作,將公務員依法辦事情況納入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內容;省公務員局負責省級機關處級及以下公務員的輪訓工作;省委宣傳部負責開展學法用法典型宣傳;省司法廳負責組織憲法法律知識學習考試;省委黨校、行政學院負責編寫《浙江省公務員學法用法培訓教材》,并將法律知識學習納入干部教育內容;省財政廳負責輪訓工作經費保障。并將單位實施輪訓情況納入年度普法綜合考評,作為年底班子考核的重要內容。二是堅持分級負責。要求市縣參照省里成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每年2月28日前將本年度輪訓計劃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每年安排不少于1/3公務員參加輪訓,如當?shù)攸h校不具備條件,可選擇高?;蛴袟l件的單位承擔輪訓工作,實現(xiàn)輪訓縱向到底。三是突出督查考核。每季度要求各地上報輪訓進展情況,不定期對各地進行督查并通報,確保輪訓行動剛性落地。
三、高標準推進,確保培訓優(yōu)質高效。堅決反對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不走過場,確保學法用法輪訓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一是科學設置培訓內容。分通用法律培訓和專業(yè)法律培訓兩類。通用培訓以憲法、行政法和公務員法等為重點,重在喚醒憲法意識、法治意識。專業(yè)培訓根據(jù)行業(yè)特點,由各主管部門確定學習重點、組織培訓,重在掌握本行業(yè)、本業(yè)務領域法律知識。二是優(yōu)化師資配備。邀請省委黨校、省屬高校和研究機構,以及省委組織部、人力社保廳等部門的專家學者進行授課,實現(xiàn)各方師資力量的充分整合,提高授課質量。同時,依托浙江省領導干部網(wǎng)絡學院,開設相應的憲法法律知識網(wǎng)絡學習課程,供廣大干部日常自學。三是狠抓過程管理。明確每名公務員參加為期三天的脫產集中培訓,2個月以上的主體班次,原則上安排不少于3天時間的憲法法律知識培訓。建立學員輪訓量化考核評價和培訓登記備案制度,培訓結束后進行網(wǎng)上測試,測試合格的學員頒發(fā)合格證書。四是注重結果運用。把輪訓測試結果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之一,明確規(guī)定輪訓測試不合格的公務員,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三年行動計劃期間,可申請參加補考,補考不合格者,第3年的年度考核不能評為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