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考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面試公告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17年度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分數(shù)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分數(shù)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7年2月10日17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網(wǎng)上確認,請考生登錄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wǎng)站(www.bjsat.gov.cn),點擊通知公告欄中的《北京市國家稅務局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通知》,通過輸入姓名、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進入鏈接系統(tǒng),點擊“參加”或“放棄”,完成面試資格確認。
放棄面試者還需填寫《放棄面試資格聲明》(詳見附件2),經(jīng)本人簽名,于2017年2月10日17時前傳真至010-88371908或發(fā)送掃描件至bjgs-rsc@bjsat.gov.cn。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郵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017年2月10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收件人:北京市國家稅務局人事處,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車公莊大街10號,郵編:100044,聯(lián)系電話:010-88376079。郵件上請注明考生姓名、用人司局以及職位名稱,例如:“某某,東城國稅科員(一)”。逾期未郵寄的,視為自動放棄。
1.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社會在職人員提供工作證)復印件。
2.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 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英語六級證書或六級考試成績單、注冊會計師資格證書、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等材料復印件。
5.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或內(nèi)容;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在備注欄注明培養(yǎng)方式)以及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以上四類人員,除提供上述國家公務員局報考指南要求的主管部門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基層服務合同和服務期滿時的考核材料復印件。
上述郵寄材料招錄機關收件后不再退還??忌鷳獙λ峁┎牧系恼鎸嵭载撠?,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四、現(xiàn)場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7年2月26日至2月27日,攜帶上述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F(xiàn)場資格復審地點:北京市稅務干部學校(豐臺校區(qū))綜合樓二層報告廳,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青塔西里3號院(路線圖詳見附件5)。
審核時間 |
復審考生范圍 |
2月26日上午 9:00-11:00 |
報考通州、順義、密云、懷柔、平谷、大興、延慶各職位的考生 |
2月26日下午 13:00-15:00 |
報考海淀、豐臺、西站、燕山、開發(fā)區(qū)各職位的考生 |
2月26日下午 15:00-17:00 |
報考東城、西城、朝陽各職位的考生 |
2月27日上午 9:00-11:00 |
報考石景山、門頭溝、房山、昌平、第四直屬分局各職位的考生 |
未按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五、面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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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時間為2017年2月28日-3月5日,每位考生具體面試時間詳見附件1。面試每天上午9:00開始,考生入闈封閉管理的時間為上午8:30。請考生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面試地點報到,截至當天上午8:30未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當天具體要求及分組安排將于2月下旬發(fā)布在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wǎng)站 <http://www.bjsat.gov.cn>(www.bjsat.gov.cn)上,請考生注意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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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稅務干部學校(豐臺校區(qū)),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青塔西里3號院(路線圖詳見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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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結(jié)束第二天,招錄機關通過網(wǎng)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可在兩天后上網(wǎng)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ㄋ模┚C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的職位,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由招錄機關根據(jù)考察等情況擇優(yōu)確定人選。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低于3:1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
體檢預計于2017年3月9日、10日進行。屆時請考生保持電話聯(lián)系暢通,密切關注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wǎng)站 <http://www.bjsat.gov.cn>通知(www.bjsat.gov.cn),查看具體體檢安排及相關注意事項,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由本單位承擔。
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方式: 010-88376079(電話);
010-88371908(傳真)。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
1. 面試分數(shù)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 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3. 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4. 待業(yè)證明(樣式)
5. 現(xiàn)場資格復審及面試報到地點路線圖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