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公安局文職輔警招聘補錄340人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2021年文職輔警招聘補錄公告已發(fā)布,本次共招錄340人,報名時間為2021年4月7日上午10:00至4月11日下午16:00,筆試時間為2021年4月24日,筆試內(nèi)容為《綜合能力測試》。筆試復習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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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進入:報名入口(2021年4月7日上午10:00至4月11日下午16:00)
北京市公安局2021年文職輔警招聘補錄公告
為適應首都公安工作發(fā)展,強化首都公安警輔隊伍建設,北京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聘用文職輔警,歡迎有志投身首都公安文職輔警工作的青年朋友們積極報考?,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文職輔警招考按照“一次報名,多項目考試”的方式組織實施,即文職輔警招考按照本公告組織報名后,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面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招聘崗位中需要考生具備相應專業(yè)技術能力的,需要考生參加并通過該崗位的專業(yè)技能測試。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4.具有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間出生);
6.具備擬擔任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7.自愿從事公安文職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8.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zhì),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并通過心理測試;
9.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10.具備招聘單位規(guī)定擬任職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11.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的記錄,并能夠按照時限要求通過考察且考察合格;
12.北京市公安局在職文職輔警不能報考。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此次招聘人數(shù)共計340名,共設技術保障、輔助管理、行政事務等三類10個崗位。(詳見《招聘簡章》)。
(一)技術保障類5個崗位:計算機網(wǎng)絡維護、通信設備維護、影視制作、會計、翻譯。
(二)輔助管理類2個崗位:行政助理、文職助理。
(三)行政事務類3個崗位:接線查詢、信息管理、宣傳。
四、筆試考試報名辦法
(一)招聘崗位查詢
本次向社會公開招聘340名文職輔警的工作單位、具體崗位、考試科目、資格條件等詳見《招聘簡章》,最終工作單位和具體崗位須服從組織安排。報考人員可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服務頻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下同)和北京市公安局網(wǎng)站(http://gaj.beijing.gov.cn,下同)招錄信息專欄進行查詢。
(二)報名方式
1.本次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試報名時間為2021年4月7日上午10:00至4月11日下午16:00。報名網(wǎng)站為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服務頻道。
2.報考人員根據(jù)自身情況及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yè)要求,在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于每日16:00后在報名系統(tǒng)中查詢相關崗位報名情況。
3.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考人員應對網(wǎng)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錯誤、不全、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影響后續(xù)聘用等一切后果,責任自負。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4.網(wǎng)上報名后,對報考人員網(wǎng)上提交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可于2021年4月20日至4月23日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服務頻道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考試方法、科目和內(nèi)容
(一)筆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是否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質(zhì)。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一科,筆試內(nèi)容參照招錄公務員考試內(nèi)容,涉及數(shù)學推理及運算能力、判斷推理能力、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資料分析能力和對考生應具備的通用知識的考查。
(二)筆試時間為2021年4月24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承諾書和7天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五)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實考試現(xiàn)場防疫措施。
(六)筆試成績將于2021年5月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服務頻道公布。成績公布后,在報考崗位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并以實際招聘人數(shù)1:5的比例確定面試名單,面試人員由各招聘單位逐一通知。
六、招聘程序
(一)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報考單位通知的時間范圍內(nèi)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攜帶學生證、學校開具的正式證明)以及特殊崗位所需的等級、資格、資質(zhì)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報考單位(詳見《招聘簡章》)進行資格復審,未按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
(二)面試前,《招聘簡章》中輔助管理、行政事務、技術保障三類崗位“測試科目”欄除筆試、面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體檢五項外有其他測試項目的崗位,所報考生須通過報考單位組織的崗位專業(yè)技能測試。
(三)面試結束后,在報考崗位人員中根據(jù)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并以實際招聘人數(shù)150%的比例確定參加心理測試、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的人員。
每項測試均參照人民警察招錄標準條件,嚴格把關。每項測試結束后,如未接到通知,不再參加下一環(huán)節(jié)測試。招聘過程中,報考者要確保本人報送的聯(lián)系方式有效并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個人原因無法聯(lián)系或未按時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四)根據(jù)招聘人數(shù),對通過筆試、面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等招聘程序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通過后確定聘用人員并與勞務派遣公司按規(guī)定程序訂立勞動合同,派遣到市公安局文職輔警崗位上工作,試用期為6個月。
(五)招聘補錄期間,由于招聘單位相關崗位出現(xiàn)離職人員,將實時調(diào)整文職輔警相關崗位招聘人數(shù)。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diào)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薪酬標準
詳見《招聘簡章》。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12333。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招聘簡章》中市公安局內(nèi)設單位聯(lián)絡電話。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
2021年4月